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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闻] 打工仔抢走1毛钱获刑3年 另需缴纳6000元罚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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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6-6 09:35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打工男子钟某酒后提议抢劫,并瞄准一辆摩托车的车主,不料只抢到了1个1毛钱的钢镚儿。昨天记者获悉,认定其构成抢劫罪,石景山法院判处钟某3年有期徒刑,并同时判处其6000元罚金。
2003年10月17日下午,钟某与两个老乡(另案处理)在小饭馆内喝酒聊天。酒后,钟某提议抢劫,抢来的东西三人一起消费。
三人很快达成了共识。当晚9点左右,按照他们设计好的办法,钟某的一名老乡搭乘其事先选好的一辆摩托车,来到石景山刘娘府大桥旁。早已等候在此的钟某和另一名老乡上前堵住该摩托车。他们殴打该摩托车的车主后,抢走对方腰包一个。事发后,他们清点包内物品,除行驶证、身份证等证件外,只有1个1毛钱的钢镚儿。
发表于 2009-6-6 09:41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呃。。。倒霉到家了
发表于 2009-6-6 09:57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毛钱!!!!!!
是不是要大唱 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。。。?
发表于 2009-6-6 10:21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明坏事是干不得地。。
发表于 2009-6-6 10:35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哇!真狠!
一毛钱都。。。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6-6 10:3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抢钱都赔本赔了那么多,哎。
发表于 2009-6-6 11:02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- -lll 可以去拍一段诙谐幽默剧了。。
发表于 2009-6-6 11:3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至少也是抢吗..
本质是一样的..
发表于 2009-6-6 12:00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个.....这个....不是干坏事的料啊....哎.....
发表于 2009-6-6 12:1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汗  这个就是因小失大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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