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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时候,她就喜欢后街男孩.
那个时候......很好很好,很美很美。
他对歌坛的事情一无所知,好象世上没有流行乐主。他只知道,有一个叫A什么J的,是她一直迷恋着的。所以,他也就喜欢。
AJ,一个绕嘴名字的缩写。这个人,是她的命。
他习惯了她靠在他的肩膀上,为AJ的一个又一个女朋友而吃醋,习惯了她为AJ受到伤害而打抱不平,习惯了她为AJ酗酒吸毒而哭泣,习惯了她为AJ的文身是否对皮肤有伤害,是否很疼而担心......习惯了她为AJ所做的一切的一切......
他知道,她爱AJ,胜过爱他自己......
两年过去了,整整两年。
有一天,他终于忍受不了她对他心灵上的折磨。
他朝她吼起来:“你能不能,别再跟我提那个A什么J的行不行??!!他哪点值得你这么为他狂,整天抽烟喝酒的,他是个什么人哪!!流氓!!有什么好喜欢的!!??”
然后,她哭了,一路哭回家。哭得很凶。
很凶。
两个星期,他们再没联络过。
《Never Gone》正式发行的那天,也是他们正式分手的那天。
又过了两个星期,他打来了电话。他说“回来吧,我还是还是需要你,我还是很在乎你,回头看看我们说过,做过的每件事,我发现,我还是能感觉到你,就像我还在你身边一样......我永远也不会让你离开我......”
可是,她坚决地拒绝了。他们彻底结束了。
彻底。
虽然她知道,她对他投入的感情不比AJ少......
哭累了。
独自行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,感觉到另类的寂寞。
坚强!!一定要坚强!!
她走进音像店。
“我要一张《Never Gone》。”她轻轻地说。
激光唱片在CD机里孤独地转动着。
“I still need you ,I still care about you......”
她惊呆了。
他背了I STILL的歌词给她听,一个对乐坛一无所知的人,一个极其嫉妒AJ的人,为了她,背了I STILL的歌词。
泪水,瞬间,模糊了眼眶。
TEERS......BOY,I STILL,TOO.
感动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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